学习标准 规范行为 提升自我

发表时间:2019-03-13 作者:孙红琼来源:万春镇第一幼儿园

      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(试行)》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,是幼儿园教师实施保教行为的基本规范,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,是幼儿园教师培养、准入、培训、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。为了促进全园教师的专业发展,2019年3月6日,万春镇第一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》学习活动。

此次活动由刘玲老师主持。首先,刘老师细致剖析了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》的意义,接着对幼儿园教师需秉持的四个专业理念“师德为先、幼儿为本、能力为重、终身学习”进行了详细的解读,并围绕3个维度 14个领域62项基本要求作了系统阐述。然后,刘老师还重点从“专业化”的含义、角色定位、素养等方面做了强调,老师们都听得非常认真,并认真做好记录。
  通过学习,大家深刻感受到《幼儿教师专业标准》是一名合格幼儿教师的基本依据,纷纷表示要遵循着《幼儿教师专业标准》给我们的指引和导航,在工作中不断思考,不断进步,逐渐完善,使自身的专业水平不断提高,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!